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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建署砸720億 再開發淡海新市鎮

工商時報   2013-02-05 01:28  【記者潘羿菁/台北報導】
 新市一路二段  淡水F1日光大道  淡海新市鎮

營建署修正淡海新市鎮開發計畫,先鎖定2期第1區的登輝大道以西土地,預計明年可望先動工整地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
淡海新市鎮再開發!營建署修正淡海新市鎮開發計畫,先鎖定2期第1區的登輝大道以西土地,面積為655.24公頃,設立產業專區、商業區以及住宅區,開發經費約720億元,預計明年可望先動工整地。

經建會昨(4)日通過營建署提出「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」方案,該方案原先是3期,營建署修正為2期2區,總土地面積高達1,613公頃。不過營建署準備先開發登輝大道以西的第1區,至於登輝大道以東的第2區,面積有512.52公頃,暫時不開發。

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,配合政府提供合宜住宅或社會住宅,以紓解大台北都會區高房價,同時,也為協助產業發展,因此匡列土地,設立產業專用區,作為台商回台的儲備土地。

根據營建署的規劃,目前淡水登輝大道以西的土地,面積約655公頃,不過大部份為私人土地,依據法令,地主取得40%、公共設施40%與政府20%。因此營建署可以規劃的土地面積為130公頃,當中會有62公頃劃作產業專用區,47公頃為商業區,剩餘22公頃為住宅區。許文龍表示,1公頃提供400~500住戶來推算,22公頃將可容納1.1萬戶。至於產業專用區,優先讓六大新興產業與四大智慧型產業進駐。

許文龍說,依據法規,未來產專區的土地,租售均可以,但如果屆時試算當地行情價,採用租賃模式較划得來,也不排除將採出租方式。他進一步說 ,目前粗估1公頃開發費用高達1億元,儘管營建署有新市鎮開發基金可以支應,但是多數經費還是需向銀行團借款,整體開發經費達720億元。

而用來聯結淡水與台北市中心的淡海輕軌,則是在民國107年完成,將作為淡海新市鎮二度開發的聯外交通。現階段淡海新市鎮再開發計畫,仍需經由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以及環評審查通過,預估明年將先動工整地,並在民國108年徵收完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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